中建远大(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闻分类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联系人:郑经理

手    机:13161115588

电 话:010-89449790

传    真:010-52131666

邮 箱:13911965999@139.com

网    址:www.zjydcn.com

地 址:北京顺义李桥吴庄村段

                沿浮路1号

邮 编:101304


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换证需要的材料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新闻

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换证需要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6-03-17 00:00 来源:http://www.zjydcn.com 点击:

自2015新资质标准施行以来,建筑业企业都面临着资质换证的问题,资质换证究竟怎么做?建设部给出了具体的申报材料,企业只需在过渡期来按照建设部要求申请换证就可以了。下面看看过渡期内换证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不需核对原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页)复印件

  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8.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提供复印件,不需核对原件)

注意:
  1.申请涉及不同机关许可的资质,按许可机关数量提供申报资料,其中涉及公路、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需增加一套资料。

   2.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申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许可的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中,凡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员库中选择的,可不再提交相应附件资料。

      中建远大(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建筑装饰施工的企业,公司已取得建委多项资质,包括房建工程资质市政工程资质、幕墙工程资质、钢结构工程资质、机电工程资质装饰工程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欢迎行业精英加入我们,在资质合作、工程资质、施工资质等项目精诚合作,开创共赢新局面。

相关标签:建筑智能化资质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