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财物:净财物1亿元以上。
二、公司首要人员
(1)市政共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能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有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有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
业完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完全。
(4)经查核或训练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150人。
三、公司工程成绩
近10年承当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间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建筑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次干道以上路途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建筑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建筑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建筑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建筑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建筑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建筑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建筑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地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归纳工程项目2项。
三、技能装备: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揽二级天资规范:
一、公司财物:净财物4000万元以上。
二、公司首要人员
(1)市政共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能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有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共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市政工程有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完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完全。
(4)经查核或训练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75人。
三、公司工程成绩
近10年承当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间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建筑城市路途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路途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建筑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建筑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建筑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建筑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建筑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建筑城市地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归纳工程项目2项。
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揽三级天资规范:
一、公司财物:净财物1000万元以上。
二、公司首要人员
(1)市政共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能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有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共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市政工程有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完全。
(4)经查核或训练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能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掌管完结过本种类天资二级以上规范请求的工程成绩不少于2项。
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揽承揽工程范围:
一级天资:可承当各类市政共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天资:可承当下列市政共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路途;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地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归纳工程。
三级天资:可承当下列市政共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路途工程(不含迅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含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归纳工程。
注:
1.市政共用工程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路途工程、桥梁工程、城市地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地道、地铁地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美化工程。
2.市政归纳工程指包含城市路途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照明等中的恣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有关专业职称包含路途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