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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的“资质合作”的特色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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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的“资质合作”的特色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6-12-16 10:21 来源:http://www.zjydcn.com 点击:

建筑业的“资质合作”的特色是什么?

  首先

  资质合作人没有从事修建活动的主体资历,或许虽有从事修建活动的资历,但不具有与建造项目的恳求相适应的天资等级。例如实践中很多存在的包工头或许把握了必定社会联系资本的公司,他们要么彻底没有施工天资,或许仅有专业分包天资或劳务分包天资,或许仅有低级别的总承揽施工天资,底子无法参加只要高等级天资施工公司才能入围的工程招标。

  其二

  被资质挂靠的施工公司具有与建造项目的恳求相适应的天资等级证书,但通常缺少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才能,或许即便具有施工才能但由于很多工程招招标的暗箱操作致使其自行招标并中标的时机几乎为零,因而施工公司需求和有实力并且有联系的人进行“资质合作”。

  其三

  被资质合作公司在招标过程中所需交纳的招标保证金,以及中标后需求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所需资金,均由资质合作人担任筹集并以被挂靠公司名义交纳。

  其四

  资质合作人需向被资质合作的施工公司交纳必定数额的“办理费”,并需承当被资质合作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几个办理人员的薪酬。一旦被资质合作的施工公司与资质合作人达到所谓资质合作协议,则被资质合作公司以自个名义对外缔结总承揽施工合同以及处理有关手续,但被资质合作公司根本不对实践施工活动施行办理,或许所谓“办理”也仅仅停留在方式上,通常象征性地派几个办理人员,两边签定的资质合作协议必定都约好被资质挂靠公司不承当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责任,且由资质合作人自负盈亏。

  编辑本段修建业“资质合作”的三大法令结果

  ——《修建法》已对资质合作做法作出了制止性规则。《修建法》明确制止资质合作做法,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则“制止修建施工公司逾越本公司天资等级答应的业务范围或许以任何方式用别的修建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制止修建施工公司以任何方式允许别的单位或许自己使用本公司的天资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资质合作人与被挂靠公司之间的“资质合作”做法的效能。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资质合作胶葛时,对于资质合作人与合作公司签定的《资质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揽协议》通常都确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胶葛案件适用法令疑问的解说》第四条也明确规则“承揽人不合法转包、违法分包建造工程或许没有天资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天资的修建施工公司名义与别人签定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做法无效。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则,收缴当事人现已获得的不合法所得”。 ——对于合作公司与业主方签定的总承揽施工合同效能疑问。对于被挂靠公司与业主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效能,法学界干流观念均认同司法解说的意见,该解说第一条明确规则“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则,确定无效:(二)没有天资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天资的修建施工公司名义的”。因而,只要是确有依据证实没有天资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天资的修建施工公司名义与业主方签定总承揽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将被确定为无效。 依笔者看来,该条规则无疑对业主方具有非常大的法令危险。为何这么说呢,请看该司法解说第八条规则“承揽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发包人恳求免除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撑:将承揽的建造工程不合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该条司法解说得以成立的前提显然是总承揽施工合同有用。也就是说,假如出现了承揽人将建造工程不合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景象,发包人仅仅具有总承揽施工合同的免除权,而没有宣告总承揽施工合同无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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