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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就《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发改委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目前,根据现行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9号),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凭《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开展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
资质合作公司称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没有资格证书认定的相应条款。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行业公认、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可以在自愿接受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的指导监督下,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工作。
发改委还明确,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 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
据悉,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还刚刚就《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上一版的征求意见稿中,还保留了“工程咨询单位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在认定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开展工程咨询业务。”的条款,时隔不到半年,此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删除相应条款。
附:
关于就《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有关要求,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我们起草了《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8月16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